6.医院中医药特色指标
(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30%。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50%、门诊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4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2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人次的比例≥30%。
(2)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诊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8%。
(3)重点专科: 中西医结合治疗率≥80%,优势病种住院中西医结合治疗率≥90%,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前3位优势病种)出院人数占出院人数比例≥60%。实施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有实施方案。年度出院病人临床路径管理比例≥50%,完成率≥70%。临床应用的专科中药制剂品种≥3种。
(4)医院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医院对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特色指标定期(至少每年1次)进行考核;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临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