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妇科(凡手术病人的病假,均按手术日算起) 1.急性外阴炎:休息3天。 2.急性盆腔炎、附件炎:休息5-7天。 3.慢性盆腔炎、附件炎:症状、体征明显者,休息3-5天。 4.人工流产后子宫内膜炎:休息3-7天。 5.前庭大腺囊肿挖出等阴道小手术:休息10-15天。 6.痛经:症状明显者,休息3-5天。 7.月经过多:酌情休息1-3天。 8.诊断性刮宫:休息3-5天。 9.宫颈电灼或冷冻:休息3-7天。 10.宫颈活检:休息1-3天。 11.子宫粘膜下肌瘤扭转:休息7天。 12.巴氏腺囊肿造口术:休息5-7天。 13.附件手术:休息40天。 14.阴道前后壁修补术:休息40天。 15.子宫切除术:次全切休息2个月;全切除或阴道内切除休息3个月。 16.子宫次广泛切除术:休息3.5月。 17.广泛性子宫切除术:休息4个月。 18.子宫悬吊术:休息40天。 19.单纯性外阴切除术:休息2个月。 20.广泛性外阴切除术:休息4个月。 21.膀胱阴道瘘、直肠阴道瘘:休息2个月。 (二) 产 科 1.正常分娩:产假90天。 2.助产(侧切、头吸、产钳、臀牵引):产假97天。 3.剖宫产:产假105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二胞胎休息105天,三胞胎休息120天。 5.流产:怀孕3个月以内的流产,休息20-30天,怀孕3个月-7个月流产的,休息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6.妊娠反应(剧吐、尿酮由阳性转阴性后):休息1-2周。 7.先兆流产(有腹痛或下垫感、少量阴道出血、需安胎者):休息2周。 8.葡萄胎手术:术后休息1个月,葡萄胎第二次刮宫:休息2-4周。 9.先兆子痫:住院治疗治愈后休息至分娩。 10.妊娠水肿:休息2-4天。 11.妊娠中毒症(轻度):妊娠水肿(++)以上,轻度高血压,休息1周。 12.妊娠合并外阴严重静脉曲张:休息2-3周。 13.产后恶露延长:休息5天。 (三) 计划生育 1.上环:休息2-3天。 2.取环:休息2天。 3.人工流产:3个月以内(包括同时上环),休息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产假50天(包括水囊引产、剖腹取胎),满7个月以上早产,给产假90天。 4.输卵管结扎:休息1个月(包括同时人工流产、取环),产后扎管,延长4天。 |